息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机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9-23
项目名称: 息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机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息县人民医院
来源: 郑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2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最高限价: 29万元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息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制水热消毒设备的购置、验收、质保期服务、与项目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
4 . 1 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 (详细内容及参数见 招标 文件)
4.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天 内完成供货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4.4 质保期: 一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2.4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5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
2.5.1、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5.2、提供2020年或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2.5.3、提供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并出具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证明;
2.5.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注:( 1)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 投标(响应) 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资料(承诺项)”),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2.5.1-2.5.4项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 、 获取 招标 文件
1.时间: 2022 年 0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1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 :00,下午 15 : 0 0—17: 0 0,过期不候;
2.地点: 息县人民医院
3 .售价:无
四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2年 09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息县人民医院 门诊楼会议室
五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2年 09 月 08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息县人民医院 门诊楼会议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 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息县人民医院
地 址: 香米贡大道东段 668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