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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8-10

项目名称: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偃政采磋商-2022-45

招标公司: 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

来源: 郑州政府采购网

采购标的物: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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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2-45

2、项目名称: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58,476.00元

最高限价:305847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二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706480.43 706480.43

2 三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696960.61 696960.61

3 四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 823626.74 823626.74

4 五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 529056.53 529056.53

5 一 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302351.69 302351.6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2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扶持基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高龙镇、缑氏镇大口镇道路硬化及提升工程,顾县镇李湾村路灯安装工程等;

(2)项目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3)工 期:3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五个标段;一标段主要内容为顾县镇李湾村路灯项目;二标段主要内容为缑氏镇双泉村、李庄村道路硬化项目;三标段主要内容为缑氏镇南家村道路硬化项目;四标段主要内容为大口镇经周村、韩村、袁寨村道路硬化项目;五标段主要内容为高龙镇高龙村道路硬化项目、姬桥村道路提升项目;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06月(含)以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成立不到六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所有交易参与人员的健康,凡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必须戴口罩,并按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门岗值班人员的例行检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

地址: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11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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