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豫财磋商采购-2022-1222)_郑州政府采购网
- 2023-04-19
项目名称: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豫财磋商采购-2022-1222
招标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来源: 郑州政府采购网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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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三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1222
2、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64,655.00元
最高限价:1064655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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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BGZ[2022]271-ZC180-1 |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13.7 | 13.7
2 | LBGZ[2022]271-ZC180-2 |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42.77 | 42.77
3 | LBGZ[2022]271-ZC180-3 |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2年转移支付装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 50 | 5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标段:无线会议话筒、显示大屏、笔记本电脑等;
二标段:司法警察装备、审判法庭功能用房设备、电子显示屏及相关的安检设备等;
三标段:网络安全系统。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相应的分支机构,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并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证明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投标时如果某一中标候选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取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单位的中标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三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3.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三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三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腾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五源路商会大厦1702室 (灵宝办事处):河南省灵宝市步行街中段。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